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函
發文字號:北市衛食藥字第10557343600號
主旨:有關順天堂藥廠股份有限公司新店廠之產品「“順天堂”柴陷湯濃縮顆粒」(衛署藥製字第030158號)(批號:16012706)之藥品回收一案,惠請協助配合各項回收作業,詳如說明段,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衛生局105年11月25日新北衛食字第1052275294號函辦理。 二、案係新北市政府衛生局105年6月2日赴旨揭公司抽驗旨揭產品,後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檢驗「好氧性微生物總數」為2.3 x10^5CFU/g,高於標準值:≦1.0 x 10^5CFU/g,涉違反藥事法相關規定。爰新北市政府衛生局發函通知該公司回收旨揭藥品,並依「藥物回收處理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三、為保障民眾用藥安全及權益,惠請轉知所屬會員配合回收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