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函
發文字號:北市衛食藥字第10557467600號
主旨:有關國科生技製藥股份有限公司之「“國科”海螵蛸濃縮顆粒」(衛署成藥製字第055847號)(批號:F703008)藥品回收一案,惠請協助配合各項回收作業,詳如說明段,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衛生局105年12月1日桃衛藥字第1050097158號函辦理。 二、案係係高雄市政府衛生局105年6月14日赴高雄市中醫醫院(地址:高雄市前金區中華三路68號)抽驗旨揭產品,後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檢驗「好氧性微生物總數」為4.4 x 10^6CFU/g,高於標準值:≦1.0 x 10^5CFU/g,不符規定,判屬劣藥,違反藥事法相關規定。 三、為保障民眾用藥安全及權益,惠請轉知所屬會員配合回收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