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函
發文字號:北市衛食藥字第10640229000號
主旨:有關禾康中藥事業有限公司之產品「家種防風面片(批號:P0105;製造日期:2016.01.05)」之藥品回收一案,惠請協助配合各項回收作業,詳如說明段,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衛生局106年1月11日新北衛食字第1060025497號函辦理。 二、案係彰化縣衛生局105年4月8日於廣成蔘藥行(地址:彰化縣員林市中正路147號)抽驗旨揭藥材,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05年12月6日FDA研字第1050014761號函知檢驗結果不合格(銅:12.6ppm;重金屬:不適),總重金屬含量已高於限量10ppm,涉違反藥事法相關規定。爰以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函請旨揭公司於係於106年2月10日前檢送預防矯正措施、預計改善時程及回收成果報告書,並依「藥物回收處理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三、為保障民眾用藥安全及權益,惠請轉知所屬會員配合回收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