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注意:
1.本區累計積分查詢僅供參考 不能作為證明之用 ,如要證明請下載「行政院衛生署醫事系統入口網」資料為主,謝謝!
2.各類型課程所占總學分比例,詳情請至「行政院衛生署醫事系統入口網」查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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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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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如果「姓名」顯示有誤或無姓名,表示衛生署資料不齊全,可與衛生署聯絡。謝謝! |
1. |
「積分統計期間」資料下載至 2016.01.27 止,如學分有誤請洽開課單位,謝謝! |
2. |
本積分累計以開課單位於 2016.01.27 前上傳至「醫事管理系統」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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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開課單位尚未上傳,表示您的積分尚未累計,請洽開課單位查詢,謝謝! |
3. |
預定下次更新積分時間:2016.04.20 |
4. |
如需更新積分資訊請自行登入「行政院衛生署醫事系統入口網」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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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相關系統登入與操作問題可逕洽醫事入口網客服電話: 02-8952-1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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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藥師個人如何查詢自己的繼續教育上課紀錄與積點(學分)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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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衛生署積分百分比限制: |
醫事人員類別 |
課程屬性 |
限制 |
藥師/藥劑生 |
專業課程 |
至少96點,最多108點。 |
藥師/藥劑生 |
專業倫理 |
至少一堂 |
總和至少12點;最多24點。
1.感染管制課程至少一堂。
2.性別議程課程至少一堂。 |
藥師/藥劑生 |
專業品質 |
至少一堂 |
藥師/藥劑生 |
專業相關法規 |
至少一堂 |
醫事人員類別 |
實施方法 |
限制 |
藥師/藥劑生 |
各大專校院專任護理教師至國內醫療或護理機構實務學習,經機構開具證明文件 |
換照上限25點 |
藥師/藥劑生 |
醫師一般醫學訓練、牙醫師一般醫學訓練、專科醫師訓練、專科牙醫師訓練或臨床醫事人員培訓計畫之訓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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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師/藥劑生 |
國內外各該類醫事人員專業研究機構進修 |
換照上限30點 |
藥師/藥劑生 |
在國外執業或開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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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師/藥劑生 |
講授衛生教育推廣課程 |
換照上限15點 |
藥師/藥劑生 |
在國內外大學進修專業相關課程 |
每學期上限15點 |
藥師/藥劑生 |
在國內外各該類醫事人員具審查機制之相關雜誌發表有關各該類醫事人員原著論文 |
換照上限50點 |
藥師/藥劑生 |
參加各該類醫事人員相關雜誌通訊課程 |
換照上限60點 |
藥師/藥劑生 |
參加網路繼續教育 |
換照上限60點 |
藥師/藥劑生 |
經醫院評鑑合格之醫院或主管機關跨專業之團隊臨床討論或專題演講之教學活動 |
換照上限60點 |
藥師/藥劑生 |
公開徵求論文及審查機制之相關醫學會、學會、公會或協會舉辦之學術研討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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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師/藥劑生 |
公開徵求論文及審查機制之各該類醫事人員學術研討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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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師/藥劑生 |
專科以上學校、醫學會、學會、公會、協會、財團法人、教學醫院、主管機關或政府機關舉辦之專業相關繼續教育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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