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函 主旨:
有關「" 元宙" 胃瑞美錠(衛署藥製字第049763號)」等三項藥品業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認定完成回收作業,故將自104年7月1日回復健保支付,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稱食藥署)104年6月3日第1041103660號及第1041103708號請辦單事項辦理。 二、「"元宙"胃瑞美錠(衛署藥製字第049763號)」、「"元宙"潰胃保錠(衛署藥製字第049766號)J 及「漢洛欣持續釋放口溶綻0.2毫克(衛署藥製字第055576號)」等三項藥品因二級危害之藥品回收,業經主管機關確認完成回收作業,故自104年7月1日回復健保支付,健保支付價格如下: (一)「"元宙"胃瑞美錠(衛署藥製字第049763號)」:健保代碼AC49763100,支付價格為每綻3.34元。 (二)「"元宙"潰胃保綻(衛署藥製字第049766號)」:健係代碼AC49766100,支付價格為每綻2.15元。 (三)「漢洛欣持續釋放口溶綻O.2毫克(衛署藥製字第055576:健保代碼AC55576100,支付價格為每綻9. 6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