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函 副本
發文字號:北市衛食藥字第10550983900號
主旨:檢送衛生福利部公告「105 年度藥品不良反應及醫療器材不良事件通報相關業務之受託機構」資料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05 年2 月19 日部授食字第1051400121 號函辨理。 二、為加強藥物安全監視,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設置「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並建置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系統供藥商、醫療機構及藥局進行通報,通報 入口請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首頁」 > 「業務專區」 > 「 通報及安全監視專區」 > 「通報入口(我要通報) 」 查詢。 三、為保障民眾用藥安全,惠請協助轉知所屬人員,倘遇藥品不良反應及醫療器材不良事件,請依逕依上述通報路徑進行通報。 四、副本抄送本市藥師公會等相關公會,請轉知會員相關訊息。 五、檢附衛生福利部公告1 份。